调查报告:意外受伤案件-5(送货受伤事件)

经与患者本人沟通了解到:


患者李某,日常居住在聊城市区,自称家里一个兄弟在香江服装城开门市售卖衣服,日常帮兄弟送货,2025年10月5日中午11点左右,患者骑电动三轮车在昌润北路送货途中,因路面情况不佳意外摔倒,导致右肩部疼痛、活动受限。家人随即驾车将其送至聊城市中医医院就诊,拍片检查后诊断为右肱骨近端骨折、右肩关节脱位,随后收入院治疗。目前仍在住院过程中,累计支出费用7000余元,由患者本人缴纳。


于是索要了患者兄弟的电话号,拨打后对方表示不认识李某是谁,没听说过这个名字。于是再给患者多次回拨电话,患者一直忙线,怀疑已将调查员拉黑。


于是查询了患者提供的电话号,所谓的“兄弟”真实姓名为翁某,开设了一家“聊城市东昌府区超XXX服饰铺”,患者本人手机号查询出工商信息为“徐某、聊城东昌府区XX服饰批发部”(香江市场北服装交易大厅),鉴于目前无法联系到患者,患者疑似存在工作责任,建议聊城实地走访调查。11-12月聊城实地走访门市关停,联系本人不接电话。


2026年1月6日,患者主动询问医保局,称没有调查人员联系,要求回电,于是当日回电,患者表示是自己摔伤,没有工作责任。于是列举出患者此前供出的信息,一一询问。

患者起初称是给亲兄弟送货,指出工商信息查询到老板是翁某后,又称是给XX服装厂的家人(徐XX,问什么关系不给说)送货。综上患者系工作期间受伤,且前后说法矛盾不一致,存在大量不合理之处,故建议医保不予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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