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5年5月28日与患者女儿电话沟通时,患者女儿表示:
患者于2025年5月11日左右,在阳谷县南环恒安小区门口帮别人看门时,挪动一辆电动三轮车过程中因未关闭电源,扭动车把后失控被甩出摔倒在地,造成身体不适。因伤情影响,随后入院接受治疗。患者当时尚未出院。同日当天下午再次致电患者妻子核实相关情况。患者妻子表示并不了解具体受伤经过,称要向其他家属确认后再回复。
2025年6月12日再次与患者妻子沟通时,患者妻子否认系因受伤导致住院,称患者早年曾患脑梗,目前有精神异常症状,不可能在小区看门。此次就诊原因是患者因脑梗后遗症导致身体不适、行动不便,前往聊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后被建议转至脑科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,因发现脑内淤血较严重,于是收入院治疗。患者妻子否认曾在看门过程中受伤,称不知“外伤反馈表”是谁填写的,可能是子女代写,表示会进一步核实,但之后未再回复。
2025年6月19日上午再次与患者女儿沟通。其女儿明确表示患者目前精神状况不佳,患有痴呆,时常幻想自己仍在小区做保安。称事实上,患者在7至8年前确实在南环恒安小区门口担任过一段时间保安工作。因长期有妄想症状,患者始终坚称自己仍在上班,家人平日多为安抚情绪顺从其说法。
其女儿补充,患者曾多次因骑车摔倒受伤,其中在2024年12月,骑车外出时于自家附近桥上摔倒,造成耳膜损伤。2025年5月11日的情况,是患者在其三侄媳妇家门口(后席村),自家地头上骑三轮车时摔倒,家属对“外伤反馈表”的具体来源并不清楚,怀疑是患者本人在精神异常状态下填写。于是调出入院记录,无老年痴呆史。
考虑到证词反复无常,前后说法不一致遂于6月19日下午去患者所谓的“7年前”当保安的小区门口进行实地调查,经外围走访,在对面小区门口与现任保安沟通,保安称约一个月前曾目睹对门小区一名保安受伤。后与恒安小区现任保安进一步交流,对方确认曾有一名保安被辞退,但对其受伤经过等拒绝透露更多信息。
6月20日经与患者女儿沟通,阐述了调查结果,告知相关医保政策,患者女儿表示知道了,表示会自费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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